公     告
 

一、   國 科會96年 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 申請案受理申請,本件於96312始 分文至計畫業務組收辦,來函及附件資料已印送各院及各系所中心單位轉知參辦。校內線上作業收件截 止日為96327

 

二、   本 年度作業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 是否完備。經國科會核定獎勵後,如發現獲獎人之資格不符合規定,申請機構應依相關規定繳回獎勵金等事宜。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並將就讀系所出具已 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上傳。休學、於申請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或有條件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者,均不得提出申請。

()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應至國科會網站線上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及博 士論文電子檔,並立即公開供外界查詢。獎勵期間結束後三年內未繳交前述資料者,應繳回獎勵金。未繳交前述資料且未繳回獎勵金者,國科會將不再受理其專題研 究計畫等各項獎補助案件之申請。有關95年 度獲獎人,亦請依照上開規定辦理。

()獲獎人切結書配合作業要點做修正,並增列應遵守有關人體試驗、動 物實驗、基因重組實驗、專利或智慧財產權、學術倫理、科技資料保密要點等相關規範。

 

三、  請 申請人將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及學生證正反面(需加蓋95學 年度下學期註冊章)等資料正本掃描成彩色電子檔後上傳,以利辨識;並請上線製作及檢齊申請資料上傳後「繳交送出」;再請指導教授於網路上傳初評意見表並 「同意送出」;書面資料經系所審查後,最後由計畫業務組上線 確認無誤及以憑證磁片「彙整送出」,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四、   請申請人確認上傳之資料 完整清晰後列印申請書基本資料(H201)、 系所出具已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OTH1)、 博士班歷年成績單(OTH2)及 學生證正反面(OTH3)等 申請資料交 系所審查資格條件等後(系所如需審博士論文計畫 書H202, 請向申請人索取)於 校內收件截止日前送計畫業務組查對備存彙辦,以俾依規定於限期(96330)前 送達辦理申請

 

五、   線 上申請相關作業請參照國科會 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辦理。

相 關連結

獎 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
獎 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書
國科會人文 處學門及次領域一覽表
獲獎博士生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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